以法治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国外吃瓜黑料爆料平台,揭秘全球热点事件背后的真相!案首次提请审议之际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题:以法治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写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之际
新华社记者罗沙、高敬、魏弘毅
2025年4月27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5编、118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这份承载着护航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历史使命的重要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
法典长卷启,青山入画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纲和魂”,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扎实推进,必将有力保障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根基。
奏响新时代生态环境立法更强音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法律制度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根基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从1989年环境保护法通过,到新世纪颁布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进入法治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立法“换挡提速”,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及多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巍然成型。
以法为纲,山青水长。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2023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部署“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写入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时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对我国现行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
编纂一部根植中国土壤的生态环境法典——
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写入法律……草案浸润“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华传统文化意蕴,充分吸收近年来成功经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法治力量。
编纂一部彰显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典——
对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增加江河湖泊、荒漠生态系统保护的专门规定,明确减缓气候变化具体举措……草案体现生态环境领域最新实践成果,吸纳世界先进理念和做法,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价值引领。
编纂一部回应人民呼声的生态环境法典——
专章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解决“家门口”油烟、恶臭问题,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草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你我身心健康,树牢全社会环保意识。
编纂一部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
这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有机整合现行法律和规则,实现集成升华。立法机关采取“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将现行一系列法律整体或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法典,同时针对尚未立法的前瞻性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
“从世界范围来看,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并没有特别成熟的经验,也没有相对固定的框架可循。”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说,“这些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编纂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有条件、有能力也有责任打造好这部法典。”
织牢织密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之网
在今年全国人代会“部长通道”上,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两块从北京市大气环境监测仪上取下的滤膜。2015年的是灰黑色,2024年的则是灰白色。
这一细节,折射新时代生态环境改善成果,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法律实施效果的生动注解。
浩浩碧水、朗朗晴空、巍巍青山……美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人心所盼。
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以更牢更密的法治之网,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难题、巩固拓展改革成果,为群众留住更多蓝天白云,为祖国守好绿水青山。
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以更大力度、更严举措,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助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现行生态环境法律规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总结提炼为通则、一般规定,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规定。
为蓝天常在,草案明确防治大气污染应当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散煤管理等,鼓励采用超低排放等技术,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大气污染防治……
为绿水长流,草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增加规定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
为家园更美,草案完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推进废旧产品拆解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解决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
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期待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下一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法治保障,让天蓝地绿水清的美景常驻。
山水相依,共生共荣。编纂法典,以系统观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沈春耀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就是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考虑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将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中有关生态系统保护的规定合为一章;专设“重要地理单元保护”一章,促进实现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重要流域区域的整体性保护……
“在法典编纂中,我们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更加突出系统保护理念。”吕忠梅表示,这将有助于形成要素保护和系统保护之间的有机衔接,能够让生态系统更好发挥生态服务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家认为,随着“小环保”走向“大环保”,更要统筹谋划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制度安排。这一统筹的方法、系统的理念,始终贯穿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之中。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织牢织密法治之网,与时俱进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夜幕中闪烁的霓虹灯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辐射污染危害公众健康……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正在从“雾霾”“黑臭”等感官指标治理,向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危害的新类型污染物治理阶段发展。
面对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设“其他污染防治”分编,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明确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电磁辐射设施分类管理;提出全社会增强光污染防治意识,积极开展光污染防治活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很多新型污染物出现,不在现行法律防控范围之内,有很现实强烈的立法需求。”刘超说,草案针对新领域污染防治作出及时回应,体现了法典编纂的开放性、前瞻性。
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翻开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引人关注。
“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这在其他国家是不曾有过的,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显著特点。”吕忠梅说,“这彰显了我们编纂这部法典的重要价值引领,就是贯彻新发展理念。”
中水利用、垃圾回收、循环农业……近年来,多种绿色、低碳的循环经济业态蓬勃兴起,离不开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让产业更“绿”——草案规定了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要求,规定了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等。
让能源更“新”——草案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等。
让消费更“省”——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二手商品交易流通,国家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等。
……
以“绿色低碳发展编”为标志,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充分认识和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要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价值引领,推动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法典编纂的显著亮点之一。
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永恒课题。可持续发展,是破解这一世界性难题的最大共识。
从污染防治到生态保护再到绿色低碳发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的正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农业生产如何平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草案提出加强黑土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功能稳定;
如何对生态保护给予更完善的正向激励?草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机制,包括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和市场机制补偿等作了规定;
怎样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草案提出国家加强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源头、重点水域、湖泊、库区消落区、河口生态的保护与修复,保护良好生态功能。
……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繁荣进步的必然选择。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也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草案坚持国际与国内统筹、减缓和适应并重,并对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等作出规定,有助于提升法典的国际影响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忠民说。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承载着广大法律和环保工作者的多年夙愿。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期待法典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打击环评、监测造假等“顽疾”提供更有力支持,让生态环保领域依法行政更有底气。
“法典编纂离不开广阔的国际视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建议,要加强与不同国家、国际组织的沟通,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中国生态文明理念走向世界。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有力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水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